2026年6月2日 星期二

中央政府法定預算通過決議法拘束力之研究──立法權、行政權及審計權見解之交錯互動

 這是我在TASPAA2025年發表後,經修正後自刊於此的論文。

建議引用格式:

邱子安(民114)。中央政府法定預算通過決議法拘束力之研究──立法權、行政權及審計權見解之交錯互動。[研討會論文發表後修正作者自刊]2025年台灣公共行政系所聯合會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,2025425-26日,台東。

 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gZxcGIAjqpnnX6JVIv226RQWAX_Va0Ja/view?usp=drive_link

 

 本文是基於立法工作實用,所作的研究。原研討會論文以111年、112年,行政權、立法權、審計權分別在預算決議拘束力,所作研究、報告之見解交錯為中心開展。上述三權見解均有決議類型細膩化、不再僅限預算法第52條等,較過去更寬闊的視野。論文發表後,再增補對於中程計畫預算制度,三權見解之交錯,並且更加體系化地引據實定法律條文,更新原研討會發表提出之決議類型。

本自刊文提出之預算決議類有:遵循預決算法令之指令決議(執行考核、會計制度、編列違法) 、未來承諾之授權、但書決議(不限於條件期限),及附帶決議(應由各該單位辦理),分別析述法律效果,製表並擬撰範例文字於全文後之附錄,定稿如上附連結。歡迎各位學界、實務先進著名出處引用、在實務工作上加以運用,或來信討論   (AndrewHuang.assa@gmail.com )。

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